藥品展示
塞隆風濕酒
日期:2018-12-08 03:53:06



- 批準文號:國藥準字Z10950033
- 產品類別:中藥
- 所在地區:北京
- 劑型:酒劑
- 規格:每瓶裝300ml
- 生產地址:北京市通州區新華南路212號
- 批準日期:2015-08-14
- 藥品本位碼:86900165000078
相關疾病
晶狀體膨脹所致青光眼,白內障膨脹期繼發性青光眼,腫脹期白內障所致青光眼,關節疼痛,腫脹,屈伸不利,肌膚麻木,關節疼痛
適應癥
祛風散寒除濕,通絡止痛,補益肝腎。用于風寒濕痹引起的肢體關節疼痛、腫脹、屈伸不利,肌膚麻木,腰膝酸軟。
不良反應
偶見口干,咽痛,心悸,顏面潮紅,食欲減退。
禁忌
兒童、孕婦禁用;高血壓、肝腎功能不全及對酒精過敏者禁服。風寒外感、濕熱有痰時禁服。
注意事項
1、忌食生冷、油膩食物。
2、經期及哺乳期婦女慎用。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。
3、心臟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。
4、發熱病人暫停服用。不勝酒力者慎用。
5、低溫會出現少量沉淀,服用時先置水中加溫。
6、服藥7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院就診。
7、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8、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9、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0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包裝
玻璃瓶裝,每瓶裝300毫升。
類型
OTC甲類
醫保
非醫保
外用藥
否
有效期
36個月。
國家/地區
國產
藥物相互作用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貯藏
密封,置陰涼處,防凍。
執行標準
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標準》WS3-248(Z-036)-99(Z)
用法用量
口服。一次30毫升,一日3次。療程一個月。
性狀
本品為紅棕色的澄清液體;氣香,味微辛、甜。